鶴山市農業(yè)農村局:
根據江門市財政局《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(第四批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66號)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將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(第四批)撥付給你們(詳見附件)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根據江財農〔2019〕131號文,已將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安排提前告知貴單位。由于省財政廳今年分批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,我市將參照上級做法分批撥付資金,其中第一、二、三批資金已以鶴財農〔2020〕66號、鶴財農〔2020〕79號、鶴財農〔2020〕92號撥付。本次為第四批撥付資金,剩余資金將在中央資金到賬后再行撥付。
二、此項資金通過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下達,經濟科目根據支出性質與實際用途列支,年終編報支出決算。請按要求及時將資金發(fā)放給農戶,具體發(fā)放標準、時限及報送材料要求等按江財農〔2019〕131號要求辦理。
三、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實行“分級清算、先來先用、??顚S谩保墒屑壺斦c縣級財政進行清算。優(yōu)先使用以前年度資金,結余資金結轉下年繼續(xù)使用,??顚S茫?strong>不得統(tǒng)籌使用。請按照《農業(yè)生產發(fā)展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農〔2017〕41號)要求切實加強資金管理,不得擠占、挪用、截留。
四、本項資金的績效目標為保護耕地地力。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,強化績效目標監(jiān)控和績效評價,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(xiàn)。
附件:《關于撥付2020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(第四批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66號)
鶴山市財政局
2020年6月29日